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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加强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验收联网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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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为督促各地尽快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任务,我部组织于2009年8-9月对全国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至检查结束,各省、市污染源监控中心已建成306个,对6259家国控重点污染源实施了自动监控,分别占项目建设任务的84.5%和93.1%,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同时,通过检查发现各地在项目建设、管理、应用中还存在很多问题,有的地方建设进度严重滞后,有的地方现场端建设不规范,大部分地区项目验收尚未开展,运行管理还没有步入正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应用有限,大部分省、市监控中心还不能与部监控中心稳定、完整联网传输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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